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专业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艺术研究、艺术教学、艺术创作设计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⑴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⑵国家承认学力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力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8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⑷国家承认学力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⑸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⑹凡申请参加我院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作品)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依据教育部规定人数。
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8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培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⑻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方法
⑴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2007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月10日——14日到本院(杭州市南山路218号)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现场确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⑵现场确认程序
1、报名者须交验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军队文职干部证件;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用学生证,学生证上注册手续必须齐全)、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力报考者的大专毕业证书等原件;③网上报名编号。
2、报名初试考务费120元(含港、澳、台、华侨考生)(包括资料费);国外考生报名初试考务费500元人民币。复试考务费另交。
3、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⑶港、澳、台及国外考生于11月1日——15日到南山路218号9号楼329室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报名,面报、函报均可。联系电话:0571-87164712,邮编:310002。
⑷经我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寄发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⑴初试时间:2008年1月19—21日,详细安排发准考证时另行通知。考试科目见附表。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覆盖本科主干课程的美术史论知识、专业基础或写作笔试二门。
⑵复试时间另定,复试科目: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创作或设计或专业写作等。
⑶考生报考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⑷参加单独考试硕士生和港澳台及外国考生的考试科目、时间与统考生相同。
五、学制、分配
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在职四年)。
⑵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⑶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其就业去向。由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录取及待遇
⑴我院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初试文化课、专业课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统一分数线,复试成绩合格,并参考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根据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⑵学费:每生每年15000元(史论专业各研究方向、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0000元);委培、定向、在职、自筹经费生每生每年20000元(史论专业各研究方向、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3000元)。港、澳、台地区以及华侨学生每生每年20000元人民币(史论专业各研究方向、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方向每生每年13000元);外国留学生每生每年38000元人民币。
⑶学生入学后,由导师所在校区所在系组织教学,院研究生处安排共同课教学。
注:1、南山校区地点在杭州南山路218号;象山中心校区地点在杭州转塘镇象山;张江校区地点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
2、本院网址:www.caa.edu.cn;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附 表:中国美术学院(1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