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或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网上报名编号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的报考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及综合素质考核。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复试前与招生院系办公室联系。
4.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四种类型:
1.录取为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和自筹经费(培养费由本人负担)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录取为自筹研究生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由考生与我校两方签订协议书。
2.录取为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和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研究生的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订协议书。
3.单独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
六、学制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学制2年,其它学科学制3年。
七、培养方式
学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中期考核通过后允许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论文工作,通过论文答辩,授予硕士学位。此外,还有以下几种培养方式。
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后,根据学生申请,学校考核,可以实行硕博连读,从硕士入学到博士毕业共5年。
提前攻博:研究生入学经过两年学习后,第四学习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