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根据教育部“教学[2004]27号”文件的规定,各专业的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3. 初试时间为2008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二)复试
4. 复试一般在3月底进行,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5.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分学科(专业)确定本校的复试分数线。
6.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 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7.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8.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详情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国家经费培养)、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经费培养)、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费自负)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四种类型,其中: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全日制硕士生毕业时采取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向。
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生以及申请非全日制攻读的硕士生,不调档,不转户口,”的方式,落实就业去不安排住宿,不参加就业派遣,毕业时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研究生。相关情况须在复试时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说明。
七、学制及学位
全国统考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和其它教学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准予毕业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授予硕士学位。
八、调剂录取
1. 招生名额可根据各专业上线生源的情况,在各专业间相互调剂。
2. 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