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分数线,且每门专业成绩在及格分以上,我院将向初试合格考生寄、发复试通知单并进行体格检查。复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来我院研究生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将作为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录取
我院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被录取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的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徇私舞弊者,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学籍。
七、学习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人民助学金。自费生按照学校的规定收取培养费。
八、毕业及就业
研究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主要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回定向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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