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工程大学,由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学校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具有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教育以及成人教育、高职教育的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中国光谷”中心,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27亩,校舍建设面积57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7.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图书馆馆藏纸本书刊92.5万册,实体电子图书10万册,网上访问电子图书30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等高职人员500人,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达1.8万余人。
学校现有2个湖北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科基地,10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24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5个湖北省立项建设博士点。化学工艺、化学工程、材料学、生物化工、工业催化、化工过程机械、应用化学、材料化学与物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被湖北省评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学科。
学校在化学工程与工艺、磷矿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离子体技术、新材料的开发与利用、新药合成与制药新工艺、新设备研制与开发、网络及自动化、人工智能技术、人才学与人力资源开发及经济管理等学科专业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十五”期间,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7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5项,省部级项目323项。2006年科研入账经费达到4515.3万元。有61项成果通过鉴定, 26项成果获奖,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各1项,省部级奖24项。申请专利239项。459篇论文被SCI、EI、ISTP等检索收录。《武汉工程大学学报》、《化学与生物工程》,均被评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校办产业产值达到2800万元。学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
学校重视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分别与美、英、加、澳、以、俄、意、日等国的高校进行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建立研究生教育合作关系。每年邀请大批国际知名学者来校讲学,选派优秀研究生出国学习和进行科研。学校还在化学工艺、化学工程、材料学、矿物加工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等专业与其他校(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学校研究生培养特色鲜明。注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课外科研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研究生在各种科技大赛中屡获佳绩,如机器人足球技术,在第七至十一届世界机器人足球大赛中均荣获世界冠军,为国家和学校赢得了荣誉。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研究生奖励制度。设立了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学术论文奖等奖学金。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同时,为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困难补助专项资金、研究生助学贷款。
学校毕业研究生深受社会欢迎。一次就业率达100%。
热诚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武汉工程大学。我校将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考生有事询问,请直接与研究生处及各学院联系。
一、 招生说明
1. 2008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97名(具体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
2. 在现有我校招生政策与2008年国家政策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通过复试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并将免收培养费,并提供生活费、奖学金。
3. 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4. 定向生、委托生在录取之前,应与培养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合同书。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待遇均由定向或委托单位承担。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二、 报考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力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力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力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力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