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考核,综合专业初试、复试成绩(满分400分),并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共确定合格考生121人,划定的资格线为295.8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考生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公示时间: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与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姚军 联系电话:025-83593004。
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请注意以下说明:
1、近期我校将向合格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类专业志愿。
2、合格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类专业安排在各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录取,考生须在本一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3、录取原则:合格考生在取得艺术类报考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我校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按比例(7:3)折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
4、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入校后不允许转入非艺术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