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09美术类录取办法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分科类、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 ( 建筑与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方向 ) 录取时同时参考数学单科成绩。
6. 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录取办法
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音乐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按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 100 × 40%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 100 × 60% 。
其中:福建省、河北省、四川省、重庆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专业成绩指本省联考的专业成绩,其它省份考生专业成绩指考生参加我校校考取得的专业成绩。
7.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在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各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之上,按照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 大学预科班录取办法
只招收本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填报预科班志愿的“三侨一台”考生 ( 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 ) 。
在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招生的省份,大学预科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我校投档分数线下 80 分;在本科二批招生的省份,录取最低控制线为该省份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 10 分。
9. 其它有关规定
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投档,其它省份按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