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者,经所在学校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可以报考:
(1)国家承认学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有免试推荐权的高等学校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其中建筑历史、建筑设计、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收通过建筑学专业评估院校的推荐生;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只接收通过土木工程专业评估院校的推荐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力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国家承认学力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力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见2)要求。
2.各专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要求必须进修本科如下课程:
(1)报考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各专业的考生所须进修课程请与建筑学院直接联系(010-68322333,姚远老师);
(2)结构工程专业:建筑材料、土力学与地基基础、结构力学、工程力学(材力、理力)、高层建筑结构、钢结构;
(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结构力学、工程力学(理力、材力)、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工程结构抗震;
(4)岩土工程专业:建筑材料、土力学与地基基础、结构力学、工程力学(材力、理力)、建筑施工技术与组织、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地下结构;
(5)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桥梁工程、结构力学、土力学、地下结构;
(6)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土木工程材料、工程力学(材力、理力)、交通工程、路基路面工程、道路勘测设计;
(7)市政工程专业:水质工程学(一)及(二)、建筑给排水工程、水力学、水微生物学;
(8)环境工程专业:水污染控制、环境工程、微生物学、流体力学、环境监测、环境化学;
(9)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流体力学、传热学、工程热力学、计算机技术及任一门专业课;
(10)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建筑技术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建设法规、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管理等不少于三门的课程,或管理类与经济类本科主干课程中的不少于三门的课程;
(11)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技术经济学、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学、建设法规、西方经济学等课程中不少于三门课程;
(12)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或测量平差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原理、C语言(或数据结构)、空间定位技术及应用(或全球定位系统GPS)、摄影测量学、工程测量学;
(13)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自动控制原理(包括经典控制理论和现代控制理论)、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
3.其它注意事项:
(1)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个别跨门类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应与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联系咨询;
(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园林、工业设计、环境艺术五个专业的考生;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及其相关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
(3)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园林、环境艺术专业的考生;
(4)设计艺术学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工业设计、城市规划(或园林)专业的风景园林(部分)、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室内与家具设计(部分),以及艺术类下设相关专业(如,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摄影、动画、美术学等)的考生;
(5)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6)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