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10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六、合格证的发放
1、我校根据各省报考人数,确定招生计划。
2、北京、上海、安徽、浙江四省市联考合格的考生自动取得合格资格,对其他省考生,按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划定合格线,向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通知单。美术计划少于20的省份,专业前三名另寄发贺信,计划大于或等于20的,专业前四名另寄发贺信。
3、对湖北考生,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加试成绩*2+联考成绩)排名划定合格线,向合格考生寄发合格通知单。专业计划超过25名的按成绩前五名另寄发贺信,专业计划少于或等于25的前三名另寄发贺信。
4、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就业网(www.hgdzsjy.co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七、录取原则
1、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2、英语语种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以上,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酌情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3、湖北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择优录取;
4、外省考生:北京、上海、安徽、浙江四省市按综合成绩(联考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按(加试成绩*2*60%+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
5、收到我校寄发的专业加试贺信的考生,符合上述录取原则及要求,若当地招生政策允许,报考我校可优先录取。
八、复试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湖北工业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27-88027907 、027-88034047
学校地址:武汉市武昌南湖 邮编:430068
湖北工业大学招生网址:http://www.hgdzsj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