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2010招生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录取按“志愿优先、高分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具体情况,所有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另对江苏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录取方法。
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不作要求。
3、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录取政策执行。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指导意见》执行。
另航空服务专业要求:(1)男女不限,年龄在17-19岁之间。
(2)女生身高162cm以上,男生180cm以上。
(3)容貌清秀端庄,身体健康,符合空乘体检标准。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导游、涉外旅游专业要求:
(1)女生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
(2)无狐臭和传染性皮肤病。
5、除英语类、中英合作办学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外语类专业需口试成绩)。我校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6、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7、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分专业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英语、语文、数学高考成绩顺序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考生体育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志愿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