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10年福建省美术类招生录取规则
现对福建农林大学2010年福建省美术类招生录取规则解读如下(该解释只针对福建省美术类):
一、投档:院校投档规则是福建省招生办按照统一规定的综合分排序按1:1进行投档。(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二、录取:对于1:1投档我校的福建省美术类考生,我校按“专业清”的录取规则来安排两个专业(艺术设计、动画)的录取,即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和专业填报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分相同时按文考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假设以下三位考生(见附表)的综合分达到了我校投档分并投档到我校,考生B的专业分最高,因此考生B最先安排专业并预录取到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艺术设计,考生A和考生C专业分相同,但考生A的文考分更高,因此接着是考生A安排专业预录取到填报的第一个专业动画专业,最后才轮到考生C安排专业预录取到艺术设计专业。
假设我校艺术设计只招1名,动画专业招2名的话,那么考生C就不能录取到艺术设计专业,因为艺术设计专业已经录取了专业分是245分的考生B,因此考生C只能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动画专业。
附表:
考生 综合分排序 美术专业分 文考分 专业志愿一 专业志愿二
考生A 第1名 239 499 动画 艺术设计
考生B 第2名 245 495 艺术设计 动画
考生C 第3名 239 495 艺术设计 动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