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0年专业调配原则
1、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5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2、按志愿优先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10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3、学校根据进档生源情况,先行确定部分第一专业志愿生源超过计划数较多的专业为第一轮预录取专业,结合“分数级差”的方式,按1:1进行预录取。
4、第二轮预录取时采用“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调配,在考虑保护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同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调剂录取必录线以上的考生。生源多的专业可往生源少的专业调剂,录取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5、专业级差的分值设定: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 按志愿优先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0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
6、根据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教育技术学、汉语言文学、英语等六个专业的特殊性,为保证学生专业思想的稳定,经学院研究,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执行。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0年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一、音乐学、舞蹈学、艺术设计专业:我院确认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0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文考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2010年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可在省际间进行调整。
二、社会体育专业:我院确认各省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依据2010年考生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文考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