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科技大学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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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体检须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校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外语成绩要达到该学科满分的40%。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将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省不分文理排序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不分文理)=高考实际总分×50%+专业考试成绩×50%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培养要求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