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聊城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2011年聊城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艺术类考试的考生,我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 1:4 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于4月15日前发放《聊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按本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到原高考报名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确认考生类别。艺术文考生参加文史类、艺术理考生参加理工农医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课考试。
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有省级统考的,须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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