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汕头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一)采用校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规则(适用于江苏、浙江、湖北):
1.符合上级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且非色盲或色弱的艺术类出档考生;
2.考生统考专业成绩合格,参加汕头大学校考专业总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同时单科成绩要求素描、色彩均不低于70分,文化艺术知识不低于30分;
3.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4.录取时,根据志愿按校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校考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采用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规则(适用于山东、广东、四川、广西、江西等):
符合上级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且非色盲或色弱的出档考生,在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广东省除外)的情况下,根据其志愿并按照生源省份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考生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2011年汕头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汕头大学招生专题http://www.mshao.com/art/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