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招[2012]0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系201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工作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转变观念,优化学科专业和生源结构,严格规范管理,用好招生自主权,强化导师责任意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加强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确保接收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按《武汉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09)25号文件有关条件执行。被推免者除符合学校研究生推免基本条件外,另要求: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乐于奉献,热爱志愿服务事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意志坚强、身体健康。
5、热情大方、表达沟通能力强,社会适应能力强。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6、成绩优秀,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全国英语六级考试60分以上或422分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TOFEL成绩550分以上。专业成绩年级排名前列且符合上述条件者,优先获得推免生复试资格。
三、接收推免生计划
今年我系计划接收推免生总指标数为11个,其中学术型8个(含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专业学位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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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 |
校外 |
学术型 (含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 |
3 |
5 |
专业学位 (含社会工作) |
0 |
3 |
四、推免生复试内容、要求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系统一组织,以口试对话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当场打分,经复试教师签字确认,交由工作人员汇总后折算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包括对考生专业素养、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的全面考察;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综合面试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当场打分,经复试教师签字确认,交由工作人员汇总后折算出平均分计入总成绩;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均做详细记录,保留原始数据材料。
五、复试程序
1、9月30日前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2、确定复试名单后10月上旬到校复试。
3、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到社会学系党政办公室进行资格复查及交费,复查时须持: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成绩、外语、科研、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获得推免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查的考生将获得复试准考证,凭复试准考证参加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按武汉大学研究生院规定,每位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复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通过复试拟录取的推免生网报截止时间是2011年10月31日。
六、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5%,综合面试占75%,计算考生总评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依据。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初录结果公布
按社会学一级学科排列录取名次,按计划招生数择优录取。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及基本奖学金获得情况均会以适当形式及时公示。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
根据学校精神:
1、所有推免生一律享有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2、国内“985”高校推免生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10%、“211”高校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5%者可校内享受特别奖励,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九、其他
咨询电话:027-6875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