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若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将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和兄弟院校录取。
九、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就业。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自筹经费生与招生单位之间在录取前也需签订合同。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中所规定的专业、方向。招收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的专业、方向已在备注栏内注明,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
(二)专业代码后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
(三)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发。
(四)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中的哪一个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敬请谅解。
(六)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论坛)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jlu.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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