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须知-----
2012年我校专业目录上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在教育部正式批准下达后公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人员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外)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专业及专业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均接收外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的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是经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的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一般仅限于煤炭行业单位所推荐的作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的考生,其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专业学位不设置单独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