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三、2013年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1、2013年我校在广东省外计划招生320名(最终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审定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省,但在每个省份录取的人数最多不超过省外招生总计划的20%,同时,适当兼顾边远省份和地区的考生。外省考生须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
2、就读我校各专业的学生,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我校毕业证书,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报考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考生一律在我校大学城校区考点参加考试。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3、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4、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
(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度不得报考者;
(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
五、报名办法
我校2013年各专业均采取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请登录http://219.136.207.147,进入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专业考试网上预报名。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承诺书”,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取得网上报名号,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考生凭网上报名号,按规定时间到所选定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我校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2013年2月15日(书法篆刻专业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5日-2013年1月17日)。
2、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定考点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打印准考证。因要现场摄像,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确认,不能代报。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参加省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或统考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校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须加盖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5、报名考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
6、港澳台侨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和方法见本简章“十、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
六、专业考试
(一)考试纪律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广州美术学院考生须知》和《广州美术学院考场规则》,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严禁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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