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藏民族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区内生源)招生简章
西藏民族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09年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是西藏自治区唯一的播音与主持专业人才教育基地,也是西部富有特色的播音与主持专业人才教育基地。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设在本校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创办于2005年,而其历史却可追溯到1996年设立的新闻专业。现设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和播音与主持艺术4个专业。建有价值逾万元,设备现代化的“新闻传播实验中心”,在北京、广州、西安、拉萨等城市建有二十多个专业实习基地。同时,国家教育部先后确定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对口援助西藏民族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近十年的专业积淀,使新闻传播学院办学实力雄厚,专业特色突出,实验条件完善,成为新闻传播专业人才的摇篮,将是志存高远的学子梦想起飞的地方。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广播电视台、文化艺术团体、文化传播公司、大型企业和机构、公关公司、旅游公司等新闻、文化、艺术等机构培养具备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从事广播电视汉语普通话和藏语新闻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专题播音主持、文艺节目主持、体育评论解说、影视配音及演播,以及播音主持教学工作的复合型语言传播人才,同时承担为西藏和中西部地区培养一专多能、宽口径的“双语(藏汉、汉英)传播”人才的特殊使命。
本专业除了开设人文类、传播类公共课外,还开设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等专业课、方向课和选修课,通过扎实的专业教学和富于特色的方向指导,培养素质全面和一专多能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
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毕业的学生,将具备良好的艺术和专业修养。不仅具有比较完整的知识素养、创新思维能力,而且具有扎实的专业素质能力,包括出色的口语表达能力,熟练的播音、主持技能,突出的舞台表现力,独立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技能和良好的文字能力。同时具备藏汉双语主持、播音能力,形成特殊的专业优势。
二、报考条件
符合《西藏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身高:男性170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
2、视力:校正视力在0.5以上,无色盲色弱;
3、口语:普通话/藏语标准,口语流利;
4、形象: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良好;
5、素质:具备基本的语言表达、表演基础;
6、年龄:不超过25周岁;
7、婚姻:未婚;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由所在学校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并签注意见。
四、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培养层次 |
学制 |
科类 |
招生计划(人)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四年 |
文史 |
10 |
3360 |
设汉语播音和藏语播音两个方向。 |
五、报名方式
1、身份证明
准备报考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2013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西藏民族学院201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登记表》(西藏民族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
2、收费标准
根据藏发改价格【2006】113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专业考试报名及考务费80元/人。初试合格进入复试的考生,另缴复试费40元/人。
3、报名时间和地点
(1)拉萨考点:4月5日9:30分-18:00。在西藏民族学院驻拉萨办事处报名。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贡布塘路2号(拉萨市政法委院内)。
(2)民院考点:4月5日9:30分-18:00。在西藏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地址:西藏民族学院第二办公楼三楼。
4、考试时间和地点
(1)拉萨:4月6日—8日。具体地点报名时通知;
(2)咸阳:4月6日—8日。具体地点报名时通知。
六、考试内容、方式和程序(限于西藏自治区考区)
(一)初试(100分)
(1)自我介绍+形象气质。(30分)
(2)自备稿件朗读。报考汉语播音方向测试汉语朗读能力;报考双语播音方向测试藏语朗读能力,稿件长度均不超过800字,时间不超过3分钟。(50分)
(3)才艺展示。(限朗诵、声乐、器乐、舞蹈四大类。)(20分)
(二)复试(150分)
在初试结束后第二日,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进行复试。
1、汉语方向
(1)作品朗诵:考官给出篇目现场朗诵。(20)
(2)即兴表达:当场抽题语言表达,时间不超过3分钟。(20分)
(3)自备节目上镜播报。节目类别、内容等自备,时间2分钟以内。(20分)
(4)笔试。主要包括:基础知识(文学基础、艺术常识等);写作。(40分)
2、双语方向
(1)文学作品朗读(藏语)。现场抽题,3分钟以内。(20分)
(2)即兴表达(藏语)。当场抽题,5分钟后开始演讲,3分钟以内。(20分)
(3)自备节目上镜播报(藏语)。节目类别、内容等自备,2分钟以内。(20分)
(4)笔试。主要包括:基础知识(文学基础、艺术常识等)(汉语);写作(藏
语)(40分)
七、文化课考试
参加2013年西藏自治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八、合格证的发放
1、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按实际录取指标3倍的比例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2、我校将在“西藏民族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新闻传播学院”网页上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者名单。
3、所有合格证将及时通过邮政速递EMS发至考生。
九、录取
1、专业优先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专业考试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入校复查
为保证生源质量,考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自治区招生规定和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和录取标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作假行为者,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西藏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9-33755799
西藏民族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联系电话029-33755430
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邮编712082
E-mail:286741322@qq.com
zdc62524@163.com
西藏民族学院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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