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编制分省计划,方便考生报考,2013年学校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进行大类招生,录取后学生直接进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习。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按照具体学习的专业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颁发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根据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我校原招生专业名称“艺术类”对应调整为“设计学类”,原学习专业名称“艺术设计”调整为“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
各省具体招生计划将在专业考试后确定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各省招生计划数与合格生源比为1:4。
2013年艺术类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 招生总数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学习专业 | 专业规模 |
设计学类 | 80人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艺术理兼招 | 视觉传达设计 | 25 |
环境设计 | 25 | |||||
数字媒体艺术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