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2013年书法学专业校考阅卷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绍兴文理学院2013年书法学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关于“招生计划”分省安排的规定,本次阅卷和分数线划定都采用了分省形式。经研究决定,各省书法学专业合格分数线如下:
山西省84分,
山东省83分,
湖南省82分,
其它各省为78分。
其中优秀分数线均为93分。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凭我校发给的专业合格证(合格证将于一周内通过挂号信形式寄出,请注意查收)和本人身份证,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高考),并按要求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93分及以上)且文化上线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特别说明:根据考试试题要求,评卷过程中对有落款的答卷(试卷明确要求不得落款)、横式书写的答卷(试卷明确要求竖式书写)及其它未按要求答题的答卷均按不合格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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