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农学院艺术类高考录取原则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 从已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文化课成绩与政策性加分)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我校不预留第二志愿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 考生若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5. 我校艺术类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实行网上录取,计划内招生。学校从未没有委托过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组织招生,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计划外招生。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农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考生,参照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00%–120%之间。
第十四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文科考生依次按照文综、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理综、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级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加(美术成绩需高于生源地本科合格线10分),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文科考生依次按照文综、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理综、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按照北京市高会统招政策执行,各专业要求的会考科目及等级执行北京市相关规定。在会考科目及等级达到要求的条件下,按照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在提档录取时,对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一项最高分计算。
第十七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限报我校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环境设计、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包装工程、兽医、园林工程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等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时,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业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专业外语课程以英语授课,其他专业不限。
第二十条 根据学校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校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招生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更多关于 2013年北京农学院艺术类高考信息 招生简章 专业成绩查询 专业考题 专业合格分数线 高考录取查询 高考录取分数线 北京农学院招生网 北京农学院网址 请点击以下进入查询>>>
2013年北京农学院艺术类专业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