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晋中学院艺术类高考录取原则
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要求: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伶俐,身高有一定要求:男不低于165 cm,女不低于155cm,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其他专业按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关科目的分数线,相关科目单科成绩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相关专业录取要求:(1)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财务管理、经济学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2)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只限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英语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3)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4)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器乐类考生优先录取。(5)报考体育教育、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投档线以上,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6)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投档比例为1:1.2,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美术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山西省外考生在文化成绩投档线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7)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投档线以上,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分小科类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其他专业根据当年生源情况决定是否提出单科成绩要求。
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第二直至最后专业志愿计算机自动进行调整。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全国统一考试,体育专业测试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测试标准由我校组织实施。在文化课成绩达线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备案。
三、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请看报考指南。
四、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助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