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学前教育专业除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新媒体)专业录取语文成绩不得低于90分。
2、学前教育(艺术)专业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且校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本规则1、2录取。
4、以上所有专业录取英语不限分,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均以英语教学。
5、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专业调整。
6、其它有关规定以“上饶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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