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与组织下进行,实行网上录取。
2、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只招收参加美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招收参加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参加舞蹈类专业考试的考生。
3、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本科分数线的前提下,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若我校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份出现专业考试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我校将不编制该省专业来源计划,但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志愿,若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5、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满额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
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的省份、专业及日程安排
注:以上招生专业(专业方向)、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为准。
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的省份、专业及日程安排
备注:以上报名、考试时间,报名、考试地点均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的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
更多关于 2013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艺术类专业信息 招生简章 专业成绩查询 专业考题 专业合格分数线 录取查询 录取分数线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艺术类招生网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艺术类网址 请点击以下进入查询>>>
2013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艺术类专业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3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艺术类专业专业合格分数线
2012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艺术类专业各省本科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