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 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普通本科(BC)、中外合作办学本科(CC)、专科(不限)。
2、 我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
3、 我校今年针对江苏省报考我校的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
4、 按照我校在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分专业录取。除考虑总分外,对报考外语类的和国际合作办学班的将参考其外语成绩;报考文科的将参考其语文成绩;报考理工科类的将参考数学成绩。
5、 我校认可各省的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6、 同批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
7、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8、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9、 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考生的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审阅档案时,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排序,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艺术分排序进行录取。
10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11 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12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13、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逾期一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4、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5 我校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一年级上学期末,新生可根据一学期的学习情况,自主申请调整专业。
六、关于预留计划的使用说明:
该计划可用于调节我校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或用于招收少量有学科特长的考生,以及用于缓解我省现行高考方案中分数与等级不匹配的矛盾。
我校使用预留计划录取的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考生填报志愿的基本要求,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文科类、理科类。文化总分超过我校投档线但两门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比我校规定的等级要求低一个等级,或文化总分达到同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达到且至少有一门超过我校规定的等级要求,且具有其它学科特长等。
2. 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前提下,文化总分较高但专业成绩略低,或专业成绩较高但文化总分略低,且具有其它学科特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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