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国家试点学院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中华美术高考网mshao.com讯:12月23日晚,华中科技大学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国家试点学院自主选拔录取办法》,详见下文:
为培养具有浓厚学术兴趣、强烈创新意识并有志于投身光电信息学科的科技领军人才,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我校光电信息国家试点学院2014年将选拔学习优异且极具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
一、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是国家高等教育改革首批17个试点学院之一,是华中地区唯一的试点学院。学院现有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光学工程”和二级学科“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一级学科“光学工程”在2012年的学科评估中名列全国第一。
学院现有教授41人,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63人,其中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3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7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2人。同时,学院和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联合建设光学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国家实验室的师资队伍群对学院人才培养形成了有力支撑,包括7名兼职院士、3名“973”首席科学家、9名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等强大师资形成了人才培养的合力。另外,学院还建有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下一代互联网接入系统国家工程实验室两个国家级科研平台。
学院拥有一流的教育教学资源。2003年学院成为教育部和科技部两部委联合授予的第一批9个“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之一,2007年获批教育部“面向群体创新人才互动式培养实验区,2011年获批国家试点学院。试点学院建立以来,努力贯彻和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系列化核心课程建设为核心,以自主学习为导向,以学生的能力培养为标志,通过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切实保障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1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省、湖南省省级示范中学的理科高中毕业生,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高中阶段成绩在省级示范中学年级排名前10%的学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30人,其中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20人,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10人。
四、招生程序
1.报名
湖北省、湖南省考生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选择光电信息国家试点学院计划。
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提出推荐意见,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展示视频资料、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寄送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5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初审、复试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有关事宜将于2014年1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光电信息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将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安排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2)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缴纳笔试报名费、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或作品)原件办理复试报到手续。
(3)复试安排
复试分为两轮,第一轮笔试,第二轮面试。
①笔试:参加华中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四省校考
时间:2014年3月1日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科目:数学、物理
②面试:
学校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我校将于2014年3月中旬将入围面试的名单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光电信息学院网站公示并公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
面试安排:
时间:2014年3月23日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3.入围资格名单公示
学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确定考生最终入围资格,并分别给予入围考生A、B、C三档不同优惠幅度。入围资格名单将于4月份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光电信息学院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4.录取政策
所有入围考生,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政审体检需合格,平行志愿第一顺序需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专业填报限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和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且专业需服从安排。若A档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B档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20分,C档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40分,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安排相关专业。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协议为准。
注:①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②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照省级招办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
五、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光电信息试点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学院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试点学院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试点学院选拔录取考核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和测试工作。
3.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选的考生,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8724
传真:027-87557014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网址:http://oei.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