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2010年艺术类考试科目及录取原则
五、考试科目
(1)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等6个专业: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2)音乐学专业:分主项、基础乐理知识、视唱练耳。其中主项分声乐、钢琴、器乐、舞蹈(考生可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测试),主项满分100分;基础乐理知识60分(笔试);视唱练耳40分(现场测试)。
(3)音乐表演专业:分主项、基础乐理知识、视唱练耳。其中主项分声乐、键盘、铜管乐、民乐、舞蹈(考生可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测试),主项满分100分;基础乐理知识60分(笔试);视唱练耳40分(现场测试)。表演专业特长10分,不计入总分。
(4)舞蹈学专业:分基本功、形体测试、剧目表演。其中基本功满分10分;形体测试满分45分;剧目表演满分45分(限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及道具)。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分面试、笔试两部分。其中面试内容(总分60分):自我介绍(规定在1分钟内完成)满分为10分,即兴演讲(规定题目)满分为25分,才艺展示(声乐、器乐、舞蹈、小品、曲艺、美术等任选一项)满分为25分;笔试内容(总分140分):文学、文艺及影视基础知识满分为40分,影视作品分析满分为100分。
六、录取原则及标准
(1)专业考试结束,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人选,填发《专业课合格证》并将专业成绩通知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本人。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等8个艺术专业的专业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联考或统考合格线,同时达到我校规定的本科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专业等2个艺术专业的专业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联考或统考合格线,同时达到我校规定的本科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4)音乐教育专业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联考或统考合格线,同时达到我校规定的专科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科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5)以上录取原则如与各省招办文件不符,以各省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0913—2133998 院系电话:0913—2133055(艺术系) 2133965(传媒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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