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具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08亩,各类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新规划的南校区以现代大学理念进行规划设计,按照现代化、信息化、生态化、网络化和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的要求,建设自治区一流的高校校园。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2012年成为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院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在“化学工程”和“材料工程”两个领域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普通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样,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与普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样,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普通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招收领域
2014年我院将在化学工程和材料工程两个领域各招收1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化学工程领域(含2个培养方向)
1.有机化工
主要从事石油加工过程以及有机化工生产过程中新技术的开发、过程优化以及装备自动化、环境污染物处理等方面的研究。
2.无机化工
主要研究以天然资源和工业副产物为原料生产无机酸、纯碱、烧碱、合成氨、化肥以及无机盐等化工产品的工业技术。
(二)材料工程领域(含2个培养方向)
1.能源材料
主要从事能源材料如光电功能材料、锂电池材料、热电材料、压电材料等的设计、合成、检测技术及器件开发技术等方面的研究。
2.铝电子材料
主要从事铝电子材料相关领域技术,如电子铝箔,石墨电极,炭素技术以及模具设计加工等方面的研究。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六、录取工作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七、注意事项
1.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2.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邮寄试卷、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区、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必须在2014年7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无法投递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3.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按规定加试(笔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所选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
4.2014年我校暂不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 邮政编码:831100 网址:http://www.cjc.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部门网址:http://www.yjsc.cjc.edu.cn 邮箱:cjcyjsc@163.com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话:0994-2327739 传真:0994-2323275 QQ:121596512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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