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 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条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 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工程硕士、社会工作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1)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要求请考生按照所在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各报考点具体限制条件请详见《辽宁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一览表》和其在中国研招网公布的其他要求。
(2)所有考生均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市)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3)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国外学历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如现场确认时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的问题考生,需填写报考点提供的《辽宁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报考省内的,寄送至招生单位,报考省外的,寄送至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许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
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学历审核要求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将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者,如现场确认时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的问题考生,需填写报考点提供的《辽宁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报考我校的,送至或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大学生活动中心西侧二楼212室)。我校对考生网报信息进行全面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
五、初试
(一)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成绩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我校在复试前对所有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2015年5月1日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凡要求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5年5月1日前)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学费及奖助办法
详见《沈阳化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收费及奖、助政策》
十一、其它
1.2015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以教育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2.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386567 联系人:张老师 杨老师
网 址:http://grs.syuct.edu.cn/
邮 箱:yzbsyict@126.com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邮 编:110142)
乘车方式:
地铁:乘1号线,开往十三号街方向,终点站下车,转乘172路公共汽车沈阳化工大学站下车即是。
公共汽车:沈阳站乘206路公交车,沈阳化工大学东门站下车即是。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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