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学习、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不能按时寄送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将纳入委托培养类别。凡属委托培养考生(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正式录取前,考生本人、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需与学校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缴纳三年培养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制、修读年限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脱产3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脱产2年。
3、MBA专业学位硕士:采取弹性学制,上课方式为双休日或集中面授。修满45学分(3-5年),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授予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毕业时英语不要求过级。
十、 其它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新疆财经大学网站查阅。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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