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15年拟招收硕士生509人。其中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380人,学术型研究生拟招收129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规模数为准。招生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品德良好,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同等学力报考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2、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药学专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基础医学、药学(不包括临床药学)、公共卫生和管理专业只需要满足第一个条件即可报考。
(1)、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者应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13年9月1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习能力。
(2)、同等学力考生(大专生、成教应届本科生)和未取得学位证的考生,必须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学术期刊(非商业期刊,且不能是会议论文)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1篇(字数要求在5000字以上,在www.cnki.net上可查询,截止时间到2014年11月14日),并且英语通过大学英语三级考试。
获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规定的加试科目分成两组:一组为医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一组为生理学、医学免疫学和诊断学。考生应在这两组中各选一门科目作为加试科目,不得在同一组中选两门。
3、临床、口腔专业不招收跨专业考生。临床专业只招收临床专业毕业生,口腔专业只招收口腔专业毕业生。
4、我校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分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第三位是5,如:105101内科学专业学位,105400 护理学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招生专业代码第三位不是5,如:100201内科学,101100 护理学)两种培养类型。公共卫生、法律、公共管理只有专业学位。
另外,我校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衔接项目试点工作。该项目学员经过3-4年的培养,毕业时可同时获得硕士专业学位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实现四证合一,其临床能力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若要进入该项目的学员将在复试阶段额外进行临床技能等考试。
三、报名手续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并在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四、考试科目
生理学专业(属于理学)初试科目考四门,医学学科专业为三门,其专业课在复试时进行(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法硕联考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护理综合参照教育部考试大纲由我校自主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自行命题。自命题中基础医学综合:医学生物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免疫学;药学综合:药理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中药综合: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口腔综合: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修复学;护理综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护理学基础。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
五、复试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面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课考试、专业外语笔试、英语口语测试、操作技能考核)和体检测试。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以内。
六、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七、其他说明:专业目录中有外校兼职导师挂靠我校部分专业招生,兼职导师所在的基地医院包括四川和重庆地区的20余个基地医院,如: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其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为:研究生第一学期在校本部学习基础课程,第二学期及以后到该导师所在医院进行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
八、欢迎访问我校http://www.lzmc.edu.cn/ ,进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E-mail信箱:tiaoji1063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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