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报考条件
(一) 参加全国统考,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 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符合北京邮电大学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具体参见《2015年同等学力者报考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及报考条件》)。(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b)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c)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复试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进修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课程的成绩单,或通过自学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段课程的自我介绍;
②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各一封。
③相关专业报考的附加条件中的相应材料证明。
4、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
5、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或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4、6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外,北京邮电大学其他各硕士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全国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见“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接收办法”。
(四)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报考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该计划考试的考生请与所在省市高招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二、报名
1、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不含推免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内登录指定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b.bupt.cn)查询。
3、 北京地区报考北京邮电大学的统考生以及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资格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准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三、 考试
1、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2、 复试科目及方式请于2014年9月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复试时间请于2015年4月初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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