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部)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1 | 安全工程学院 | 34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7 |
3 | 航空航天工程学部 | 114 |
4 | 能源与环境学院 | 25 |
5 | 机电工程学院 | 71 |
6 | 计算机学院 | 55 |
7 | 自动化学院 | 63 |
8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35 |
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30 |
10 | 设计艺术学院 | 47 |
11 | 人文社科部 | 20 |
12 | 理学院 | 4 |
注:以上招生人数按学院(部)分配,仅供考生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数为准。
第四部分 学费、优惠政策和奖助体系
一、学费:8000元/年
二、学制:2.5年
三、 报考优惠政策:一志愿非定向考生报到注册取得学籍后一次性给予5000元入学奖学金。
四、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 奖学金体系:奖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含入学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按国家下达数量进行奖励和评选,标准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实施。
(2)入学奖学金:主要用于一年级研究生的生活补贴,2015年报考我校的一志愿非定向考生,取得学籍后一次性给予5000元入学奖学金。
(3)综合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评选办法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办法》执行,奖学金标准分为三档:8000、6000、4000元(具体奖励覆盖面按辽宁省财政和学校预算执行)。
(4)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
2、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1)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指研究生通过校内兼职工作获得的岗位酬金,包括助研助学金、助教助学金和助管助学金等。助研助学金标准由导师决定,助教和助管资助标准以及覆盖面由每年学校预算决定。
(3)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注:(有关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相关文件请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第五部分 联系办法
一、学校代码:10143
二、联系部门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726538(传真)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办法
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sau.edu.cn/
(四)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 编:1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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