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方能被录取。
2.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考生初、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学习期限
2—3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
1. 2015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学术型: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会计学、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会展管理;
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法语口译、德语口译)。
2. 申请推免生的考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可以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推荐资格。
3. 具体申请程序及方法将于9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年/人;专业学位MTI翻译硕士13500元/年/人;专业学位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36000元/年/人;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后期另行公布。
(二)奖助学金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2.增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4.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健全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制度,并提供“三助”津贴。
5.完善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政策:综合采取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九、其它
1.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均为水平考试,各语种(第二外语)相当于该语种非专业中级水平。
3.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4.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院(系)联系咨询。
5.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咨询方式
1.我校校园网的网址:http://www.bisu.edu.cn;
具体查询办法:进入我校网站后,在首页左侧上点击“二外招生网”栏目,点击“研究生招生”网页即可查询到相关内容;
2. 咨询电话:010—65778471;
3. 传真:010—65773331。
温馨提示: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华美术高考网www.mshao.com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