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4-11-11   中华美术高考网  www.mshao.com  来源: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点击:

五、初试

(一)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科目的参考书目及大纲在我校网上公布。我校还将在考前组织专业任课教师进行专业课答疑,研招办并提供近两年专业课试题。具体答疑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六)考生在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约三月中下旬可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59.64.79.18/index.aspx)上可进行查询,我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六、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由所在学科组指定。

3.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七、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分为两部分: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工学类每生每年7000元,管、理、经、文、法学类每生每年6500元。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每生每年7000元,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收费标准为58000元/人,分两年收取。

(二)奖助学金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三部分构成。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每年11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60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4000元,奖项覆盖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90%。专项奖学金包括研究生优秀毕业论文奖、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奖等。

学校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7000元/生/年,按每年10个月发放)、三助津贴(助教、助研及助管)、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部分构成。

十一、其他说明

(一)招生规模:2015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拟定为450人,待教育部2015年招生计划下达后,若有调整,我们将及时更新。

(二)学制:我校MBA学制为2年外,其它学科硕士生的学制均为3年。

(三)2015年我校没有任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六)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单位代码:11232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考点代码:116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办150)

邮政编码:100192

联系电话:010-62843704

传真号码:010-82426836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网址 http://www.bistu.edu.c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59.64.79.18/index.aspx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箱 yzbzhang@bistu.edu.cn

温馨提示: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华美术高考网www.mshao.com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