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德才兼备,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退学证明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审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法学)、审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五)党校学历及军队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六)会计专业硕士、审计专业硕士(非定向)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试的考生在我校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5日-28日9:00-22:00
(二)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4日到各报名点现场摄像及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补办)。
(三)现场确认地点:外省由各省市招办指定,北京地区考生在我校现场确认。
(四)报考我校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到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五)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25日前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
(二)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卫生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等。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参考“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规定,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法硕联考基础、法硕联考综合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满分为200分,卫生综合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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