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在云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体检工作。
九、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拟录取考生按要求确认通讯信息后,可在2015年5月底至6月初收到录取通知书。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因为生病、怀孕、出国、参军等原因,可按要求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招生处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学制和培养
(一)我校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攻读方式,学制为3年。我校MBA专业培养方式以泛亚商学院公布的为准。
(二)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从2014年起,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云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4〕954号)文件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http://zsb.ynnu.edu.cn/articleview.aspx?id=352
(二)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开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转至学校账户时务必写清楚学生的学校名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必要的身份信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时间约为每年10月至次年6月,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办理,研究生培养单位收齐相关材料后交银行审核、发放。(有关事宜请在报到后向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
(三)奖助学金
我校奖助学金详细情况如下:
http://zsb.ynnu.edu.cn/articleview.aspx?id=374
十三、研究生就业情况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就业质量高,到高等教育、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数占就业人数的80%以上。
十四、其他
(一)若教育部2015年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师大招生处网站公布。
(二)考生应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间的关系。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相关具体事宜,考生可致电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了解。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5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5)。
十五、学校信息
学校代码:10681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部门:招生处研招科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邮编:650500
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65516027
网站:云师大招生处网站
网址:http://zsb.ynnu.edu.cn
网页:云师大-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全日制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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