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5年招收港澳台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具有相应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或同等学力。
二、学习年限 学制:3年。
三、入学申请步骤
1、下载《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下载地址:http://www.sccm.cn/office/waishi/download.asp 2、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寄回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Email地址:sccmws@126.com 电话:028-85430297、85430248 李老师、邓老师)
四、报名和考试 按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考点报名。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及要求,请参照当年《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参加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不参加政治科目的考试。
五、录取 考试综合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要求的发《录取通知书》。学生按《新生入学须知》规定的要求到四川音乐学院报到、注册、交费。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之内报到者,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港澳台办请假,获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六、奖励办法
1、招收的港澳台籍研究生入学后与内地学生同样具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资格。
2、对表现突出、专业特别优秀的学生,学校可给予5000元/年的奖励。
3、对表现较好、专业优秀的学生,学校可给予3000元/年的奖励。
4、对表现好、专业合格的学生,学校可给予2000元/年的奖励。 招生的港澳台籍研究生还可向四川省教育厅申请奖学金。
七、费用 港澳台籍学生入学时,缴纳标准、项目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八、生活设施
1、住宿:海外学生可选择性居住我院学生公寓、外国专家楼或者校外出租房。入住外国专家楼,每两人住一套间房,酒店式管理,房内备有卫生间、电话、电视机、空调等设备。每间房每月2000元人民币,电话费另计;入住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校外出租房:校园附近出租房大概为1000至2000元人民币。
2、饮食:可在学院或校外餐厅就餐;
3、交通:学院分院本部和新都校区两部分。校本部位于成都市区,新都校区位于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两校区有区间校车,40分钟即可到达。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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