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调剂
调剂复试及录取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推免生体检在入学时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的考生方能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未按时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15年,除单独考试及以研究生班招收的在职研究生外,学术学位原则上不再招收个人报名的在职定向就业生。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硕博连读1+4”和“直博生”选拔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我校从2007年开始实行“硕博连读1+4”培养模式,将硕士、博士培养方案进行有机结合,实行统一培养。另外,从2012年开始,我校每年从国内“985工程”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发布。
十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和《武汉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推进我校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我校从2013年起开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发布。
十三、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和以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在职研究生班学费标准(相应招生简章可作参考),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对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4.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来自高水平大学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居前列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含推荐免试研究生)。
(1)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2)奖励标准: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
(3)获奖条件:
特等奖: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在籍且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0元,硕士研究生(不含软件工程)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博士生15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2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四、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五、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gsrecruit.whu.edu.cn)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68754096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du.cn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gsrecruit.whu.edu.cn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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