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学费和奖助体系
1.2015年进一步深化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除有单独说明的之外,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CFO与财富管理)和旅游管理(MTA)等专业的学费见相应学院(中心)公告。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从2015级研究生开始,人事档案未到学校的非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2万元/生.年。对超过基本学制硕士研究生按0.25万元/生.半年收取学费,截止时间为校学位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若只需毕业证,则为毕业时间)。
3.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硕士新生奖学金,继续实行研究生科研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养等类别除外。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5.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4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20%),实行动态管理。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因考生类别而不同:参加统一考试的新生,以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排序评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学年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综合表现予以评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起评等级为二等;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6.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学位类型及学科门类排名前10%的新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7.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设一等奖2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二等奖4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0名,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设特等奖1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5名,从一等奖获奖人选中产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同时授予“研究生十大科研新星”称号。
8.综合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2%,奖励标准为1500元/生;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包括课程学习奖、道德风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等,奖励比例为8%,奖励标准为300元/生。
9.“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10.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1.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八、其它
1.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CFO与财富管理)和旅游管理(MTA)外,其它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3.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所有考生在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我校2015年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
5.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6.我校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7.我校201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
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10.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九、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E-mail: yjszsb@znufe.edu.cn。
1.学院简介:temp_14092808163463.rar
2.专业目录(含拟招生人数):temp_14092514185331.zip
3.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temp_14092317449333.zip
4.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专业学位):temp_14092511276696.zip
5.复试参考书目:temp_14092514183426.zip
6.2012-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考情况统计表(2012、2013、2014)
7.各学院(中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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