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工程学院是一所江苏省所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及学位授予权。坐落在虎踞龙盘、钟灵毓秀的六朝古都南京。经过近百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学为主的高等工程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等。学校是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服务特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和中国产学研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也是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CDIO工程教育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试点高校之一和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教师1200余人,教授、副教授500余人,博士生导师9名,硕士生导师110人。全日制在校生2.5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60名(含联合培养)。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优秀学科梯队,1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江苏省精品(优秀)课程(群)11门;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5项,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二等奖22项。有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点1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与实践教育中心10个,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建工程中心、实验中心、实验室45个。学校荣获国家重大科技攻关成果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多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二等奖多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0余项。目前,学校已成为国家级机电控制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机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基地。
学校秉承“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弘扬“知行统一、创业创新”的校园精神,形成了“校企合作、产学研相融、注重实践”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已先后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十万余名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一大批毕业生成为行业领域中的中坚和骨干,毕业生就业率以及就业质量一直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2003年以来,学校年年被江苏省评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近年又先后获得“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一、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专业学位工程硕士(机械工程085201、电气工程085207,具体专业领域研究方向见附表)。
2.培养方式:全日制。
3.学习年限:2.5年。
4.招生人数:约8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确定。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特别提醒:网报成功后,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校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第二阶段: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一)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科目及相关情况见附件《南京工程学院2015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时间:2015年4月初,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具体要求。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相关政策
1.根据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2014年起研究生需缴纳学费。每年每生6000元。
2.除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外,其他研究生享受以下政策:
1)我校将设立“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考生。毕业于“985”、“211”高校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总成绩高于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40分及以上,并且排名录取人数前10%以内,一次性奖励8000元;高于30分及以上,并且排名录取人数前20%以内,一次性奖励4000元。不重复奖励。
2)学校构建多渠道的研究生资助和奖学金体系,保障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研究生入学第一年(按12个月计),学校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发放生活补贴,受益面100%。我校将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具体标准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可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邮编:211167)
学校代码:11276
学校主页:http://www.njit.edu.cn
研究生处主页:http://grad.njit.edu.cn
联系部门: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电子邮箱:grad@njit.edu.cn
研究生处联系人:花老师025-86118091;郝老师,02586118982
电气工程联系人:王老师025-86118407
机械工程联系人:王老师025-86118245
传真:025-8611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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