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4-11-15   中华美术高考网  www.mshao.com  来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点击:

八、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学历查询”栏注册打印)。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前置学历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与奖助体系

国家从2014年开始施行研究生缴费入学,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当年录取通知书中有关缴费说明为准。同时,我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奖助项目,丰富了研究生奖助体系,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十、其他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招生简章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国家和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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