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重庆大学简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地处国家西南工商业重镇、长江上游经济中心重庆直辖市,校园坐落在人文荟萃的文化名区沙坪坝区。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其中工学19个、理学5个,管理学2个、经济学1个、法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1个,覆盖除军事学、历史学外的11个学科门类。拥有工程硕士(含软件工程)、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MLA)、艺术硕士等1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校研究生。
二、招生规模
1、招生规模
2015年学校计划招收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00余名(含推免生)。
《重庆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实际招生数(国家实际招生计划下达后对部分专业的招生数量可能进行微调),含推荐免试。
我校将于2014年10月25日左右在我校研招网(http://yz.cqu.edu.cn/)发布各学院各专业2015年预录取推免生人数,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2、导师招生人数
为保证培养质量,学校按专业、培养模式限制招生数量,严格控制导师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时不确定导师,按导师组集体指导,进入论文阶段后再确定具体导师。
三、学位类型
我校硕士学位类型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重在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每个类别的研究生报名条件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下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满足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②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满足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②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等五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此五类专业学位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培养研究生。
4、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除上述专业学位之外的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包括工程硕士各领域(不含项目管理)、金融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等的报考条件同全国统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地区就业。
(四)强军计划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优秀,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现役军人,由所属军区推荐且为定向培养。
(五)单独考试人员报考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学术学位各学科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4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2、所在单位与重庆大学签订有联合培养全日制研究生协议,且工作单位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一致。
3、原单位同意在职定向培养。
(六)接收推免生条件
1、我校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可接受应届本科生报考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我校接收推免生办法及各招生二级单位的接收细则已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3、通过我校的复试,成绩合格。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不能有不及格科目),未受到纪律处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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