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现有26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
(一)招生专业:2015年我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研究生(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新闻传播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会计硕士、药学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出版硕士、护理硕士)。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规模:本年度计划拟招生3300人(含推荐免试生),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请参考我校历年各专业录取人数。录取时依据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专业招生名额。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的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不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向报考点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网报无效,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缴纳报考费、照像和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时)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到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相关证明,并交报考点核验。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向报考点提供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的考生网报时须选择苏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3214),必须到苏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苏州大学分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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