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型
2015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17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5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为预测数字,实际招生人数由教育部下达。
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为学院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奖助体系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同时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国家及校内奖助政策的评选。
(一)奖学金
奖项 | 奖励标准(元/生、年) | 奖励范围 | 名额、比例(人/年) | 备注 | |
国家奖学金 | 20000 |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 由省教育厅核定 | ||
王震奖励基金创新奖 | 2000 |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 5 | ||
学业奖学金 | 8000 | 一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 100% | ||
11000 |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 参评人数30% | |||
9000 | 参评人数50% | ||||
新生奖学金 | 10000 | “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 | 学术学位 | 100% | |
8000 | 专业学位 | ||||
6000 | 非“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 | 学术学位 | 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新生中排名前30% | ||
5000 | 专业学位 | ||||
8000 |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 | 学术学位 | 100% | ||
6000 | 专业学位 | ||||
学院奖学金 | 学院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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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奖励标准(元/生、年) | 奖励范围 | 名额、比例(人/年) | 备注 | |
国家奖学金 | 20000 |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 由省教育厅核定 | ||
王震奖励基金创新奖 | 2000 |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 5 | ||
学业奖学金 | 8000 | 一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 100% | ||
11000 |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 参评人数30% | |||
9000 | 参评人数50% | ||||
新生奖学金 | 10000 | “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 | 学术学位 | 100% | |
8000 | 专业学位 | ||||
6000 | 非“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 | 学术学位 | 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新生中排名前30% | ||
5000 | 专业学位 | ||||
8000 |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 | 学术学位 | 100% | ||
6000 | 专业学位 | ||||
学院奖学金 | 学院另行制定 |
(二)助学金
类别 | 资助标准(元/生、年) | 资助范围 | 名额、比例(人/年) | 备注 |
国家助学金 | 6000 | 全日制研究生 | 100% |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助研”岗位津贴 | 1000 | 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第二学年起至学制结束止) | 100% | 自然科学学科最低标准 |
500 | 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类学科最低标准 | |||
“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 | 8000 | 全日制研究生 | 设岗单位自定 | 此为最低标准 |
国家助学贷款 | 贷款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 | 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研究生 | 不限 |
详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三、联合培养
我校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研究所分布在海南、广东两省六市)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凡录取到我校的生物学(0710)、农业工程(0828)、作物学(0901)、植物保护(0904)、食品科学与工程(0972)等学科专业的部分研究生实行“两段式”培养,在校修满学分后,可赴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所属的“国家重要热带作物工程技术中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农业部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进行科学研究。研究生除享受学校提供的上述政策外,还可享受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提供的助研补贴(400-800元/月)及各研究所设立的优秀论文奖励等优惠政策。报考联合培养的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中注明“联合培养”。
招生专业目录中(*)为“联合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占学院招生计划总数。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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