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一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法律(非法学)和汉语国际教育学制为3年;以在职方式攻读的,在一般全日制学习年限的基础上增加1年。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查看相关通知(yjsy.uibe.edu.cn/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2741)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最后以北京市批复的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4年试行).pdf
十、其他
(一)2015年我校新增3个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税务、统计学院的应用统计、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的汉语国际教育;新增2个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法学院的刑法学和保险学院的劳动经济学。
(二)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金融硕士、金融学院的金融硕士、保险学院的保险硕士、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及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招收以在职方式攻读的考生。
(三)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四)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五)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同时具有推荐“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人选资格。我校每年资助一定的优秀学生赴国外大学参与联合培养或学术交流项目。
(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迁入我校。
(九)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联系电话:010-64492205;邮购参考书籍可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书店联系(电话:010-64492338)。
(十)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一)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202/2151;010-64495202(fax)
学校总机: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微信公众号:uibe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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