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满足我校对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七)报名参加旅游管理硕士(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情见我校《2015年安徽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
(九)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光学工程专业接收单独考试。选择单独考试类型的考生必须选择我省的"合肥工业大学"作为考点。请参加单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备注栏内注明“单考”,在自己网报后11月5日前到我校审查单考资格,逾期不补;
(十)其他特殊要求在专业目录备注中说明。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我校旅游管理硕士(125400)、音乐(135101)、舞蹈(135106)、美术学(130400)、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安徽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今年安徽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缴费采用网上支付模式,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关于网上支付的相关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2015年安徽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2015年安徽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支付说明。)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及科目
12月27日0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14:00-17:00外国语
12月28日0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8日14:00-17:00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一般在4月下旬结束。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的录取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七、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注明。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费执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我校参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政策,将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等)。有关制度的详细情况见我校《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并且确保通信畅通。
(二)我校及时将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不另发纸质通知。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复查。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特别提醒: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5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请考生务必关注更新信息!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53-5910126或0553-386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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