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15年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是上海市中高级领导干部培训、轮训的主渠道、主阵地,多年来通过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在锤炼干部党性、提升公务员能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声誉。作为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机构,近年来我校学术成果斐然,教师人均国家级科研项目数在上海名列前茅(哲社类),多项决策咨询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和相关部门肯定。我校拥有众多的社会实践基地、广泛的国际交流、鲜明的办学特色、强大的学术支撑、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越的教学条件,是保障MPA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从2015年起招收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现代意识和中高级领导潜质,能够综合运用公共管理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主要培养方向:公共服务、公共政策、特大城市治理、公共组织管理。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2015年拟招收30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学制为2.5年,最长不超过4年。学习方式为非脱产学习(采取周末/晚上授课与适当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201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
1.网上报名: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2.现场确认:2014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等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
六、复试
1.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2015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面试和笔试、英语口试等。考生复试时需按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体检。
2.复试时需对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考生需携带(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2)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七、录取
1、根据学校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录取前考生需与学校签署录取协议书。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均不转入学校。
八、学费
5.5万/人(实际收费金额以上海市物价局批复为准),可分两次缴纳或一次全部缴清。
九、学历与学位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MPA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漕南路200号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021-22880272
联系人:徐老师
E_mail:swdxmp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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